马忠军,男,1963年11月16日,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,德州学院客座教授。
1991年5月成为党员。
1998年10月取得律师资格,1998年至2001年12月就职于德州信德法律服务所;
2001年12月至2014年4月在山东鑫大公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,
2014年和他人创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(山东铜镜律师事务所),现为山东铜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.
执业近二十年来,担任德州市公用事业局、德州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二大队、德州市农业局、德城区农业局、德州商会、德州市人民医院、山东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京台路德州分公司、德州德药制药有限公司、德州市燃气总公司、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德州天翔置业有限责任公司、河北川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河北京鑫华俊建安工程有限公司、山东宇虹新颜料股份有限公司、山东鲁丰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山东格林纸业集团有限公司、德州市四联担保投资有限公司、德州市新世纪交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、中国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,德州长虹运输有限公司,德州广源典当有限公司,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宏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;并为上述单位和其他委托人挽回巨大经济损失。
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职、诚信待人,并成功代理程某虚开抵扣运管发票案,被告人无罪释放;宋某涉嫌诈骗案,通过到外地调查取证,并仔细分析涉案事实,以职务侵占罪进行辩护,后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,为此,宋某少判十年。
经过十几年磨练,不仅能熟练掌握民商事、刑事案件代理业务,而且还掌握了企业股份制改造,企业合并、收购,投资项目管理,产品质量责任索赔等法律服务项目。执业十多年,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有不少遗憾,但是我会始终按照“诚实守信、崇尚公正、追求卓越”的执业理念,去为每一位当事人服务好,做好所求之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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